
贺国强在听取北京国资公司董事长康伟(前排右一)和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总经理季加铭(前排左一)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

贺国强与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周宇騉(左一)亲切握手
12
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北京市调研期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代市长郭金龙等陪同下,视察了国家游泳中心工程,并与集团公司总经理季加铭、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周宇騉、党委书记张洪生亲切握手,北京国资公司董事长康伟向贺国强介绍了工程建设情况。
贺国强强调,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他指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理清工作思路,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要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贺国强此次调研的重点。他在与国有企业负责人座谈时指出,要把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明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好。要结合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机制和经营管理制度,加强效能监察,形成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的有效机制。要严肃查处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引导他们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贺国强强调,当前,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需要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不得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亲属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得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得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得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