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公司发现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其销售的第七期“月月盈、季季盈、年年盈”理财产品的宣传彩页中,标示我公司为该理财产品基础交易货款支付方,宣称我公司为其“合作公司”、“核心还款企业”。
对此,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并未与上述理财产品涉及的各方签订过相关协议及文件,也不存在相应的交易。该理财产品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27日